請問我的機車産生車禍當月恰好沒投保,且車禍我是受害者肇責比例我是負30%責任,而對方是負70%責任,在這類情況下我能向對方的保險公司先申請汽車強迫險的理賠先付擔醫療費用嗎?因為我沒那麼多錢給付醫療費用然和解在後,如許我能申請特別補償金以後再由基金會代位求償嗎?另外我機車當月沒保到強迫險跟車禍肇責比例會有影響嗎?麻煩懇請解答。
感謝。離婚證人
本文來自: https://www.mvacf.org.tw/FAQ/More/fbd63c2eec794a978a0cbf14bb63a7d1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